行李寄存商标转让应该属于哪一类?

  有时候出去旅游的时候带了一些行李,不着急办理入驻,带着行李又很麻烦,去景点、逛街,行李简直是个累赘。这时候行李寄存可以说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负担。当然提供寄存服务,我们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的。那么,行李寄存商标转让应该属于哪一类?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行李寄存商标转让应该属于哪一类?

  在构卓企服商标分类百科查询中我们可以得知,这45类商标分类中,行李寄存服务商标属于第39类 运输贮藏。其中包括运输及运输前的包装服务;水上运输及相关服务;陆地运输;空中运输;其他运输及相关服务;货物的贮藏;潜水工具出租;供水电气服务;水闸管理服务等。

  【3906】-货物的贮藏

  390116行李寄存,390034仓库贮存,390034贮藏,390035仓库出租,390043冰箱出租,390043冷冻食品柜出租,390076提供关于贮藏服务的信息,390076贮藏信息,390080集装箱出租,390094电子数据或文件载体的物理贮存,390099冰柜出租,390112出租电酒窖等。

  【3907】-潜水工具出租

  【3908】-供水电气服务

  【3909】-水闸管理服务

  【3910】-投递服务

  【3911】-旅行安排

  【3912】-单一服务

  寄存人应当要求托管人妥善保管标的物。我们经常看到保管处不允许存放贵重物品的声明实际上是合同法中的一项提议。为了方便顾客和管理,车站和机场会设立了一个行李寄存处。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行李寄存商标转让应该属于哪一类?”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商标注册申请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构卓企服的顾问进行咨询,他们会给您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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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构卓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11-04 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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